一周型選擇權由於存續期間短,所以交易是否可以成功獲利,在進場之前,慎選執行價是成功交易的第一要素;以單一部位的買方而言,若選擇深價外的履約價來執行,雖然權利金很便宜,但由於太價外,所以在合約到期時,進入價內的機率不高,因此失敗的機率也相對的高;若選擇的履約價的隱含波動率是不波動的或是逐漸下跌的,就無法透過波動率來賺取價差,因此,也會有很高的失敗率。
以單一部位的賣方而言,若選擇深價外的履約價來執行,雖然部位相對安全,但由於收到的權利金很少,所以必需要持有至到期,才可以看到利潤,但持有部位期間,要面臨的變數也會增加,萬一行情出現與部位方向相反的大變化,可能就要付出嚴重虧損的代價。若選擇的履約價的隱含波動率是波動激烈的或是逐漸上升的,就有可能因為波動率的變動而損失價差。
以下分別以買方與賣方的立場來討論制定選擇權執行履約價的原則:
★制定買方履約價的原則:
A.單一部位:
1.波動率處於低檔,但有逐漸上升的趨勢。
2.研判在到期日之前,有出現突破壓力或跌破支撐價位的可能,就在可能的或已經出現的突破(跌破)點,進行買進的動作,假設研判上方壓力的突破價位是9380點,就買進9400Call,研判跌破下方支撐的價位是9120點,就買進9100Put。
3.研判該履約價的隱含波動率有上升的趨勢,就買進該履約價
4.或是研判整體的買權或賣權的隱含波動率有上升的趨勢,就買進買權或賣權;執行價建議以價平或價外1檔履約價為準。
B.複式部位:
1. 研判在到期日之前,將會出現明顯的趨勢,但無法判斷是向上突破或向下跌破,就應該在這個盤整區的上方買進Call,下方買進Put,建立買進跨式或買進勒式部位
★制定賣方履約價的原則:
A.單一部位:
1.波動率處於高檔,且有逐漸下降的趨勢。
2. 研判在到期日之前,可能不會突破上方的壓力或跌破下方的支撐,就可以在壓力價位的上方賣出Call,假設上方的壓力價位是9360點,就賣出9400Call,在支撐價位的下方賣出Put,假設下方的支撐價位是9130點,就賣出9100Put,因為行情在第一次碰到支撐或壓力的時候,不一定會立即反轉,所以在壓力價位的上方賣出Call,在支撐價位的下方賣出Put,可以在相對安全的情況下,多賺取一些時間價值,但若行情來測試壓力或支撐的次數越多,則賣方部位被突穿的機率越高,此時應提高警覺,將部位出場或加入保護的買方部位。
3.研判該履約價的隱含波動率有下降的趨勢,就賣出該履約價。
4.或是研判整體的買權或賣權的隱含波動率有下降的趨勢,就賣出買權或賣權;執行價建議以價外1~2檔的履約價為準。
B.複式部位:
1. 若研判在到期日之前,沒有明顯的趨勢,很可能在某個窄幅區間整理,就可以建立複式的賣方部位,在這個區間的上方賣出Call,下方賣出Put,建立賣出勒式部位,同樣的,若行情來回測試壓力或支撐的次數越多,則賣方某一個執行價被突穿的機率越高,此時應將部位出場或在可能有風險的那一個部位加入保護性的買方部位。
結論:
履約價的選擇,主要的考量因素是
1.支撐與壓力,就是所謂的關卡
2.目標價位,就是所謂預估的滿足點
3.盤整區間,就是所謂的整理區
至於要當買方或賣方,則要考量下面三個因素:
1..波動率在低檔開始上升,要當買方,波動率在高檔開始下降,要當賣方。
2.在趨勢明顯的情況下,要以是否可以成功突破支撐或壓力的考量來決定是當買方或是賣方,若可能成功突破,則做買方,買進Call;若可能成功跌破,則買進Put。若研判不會突破,則做賣方,不可能向上突破,賣出Call,不可能向下跌破,賣出Put。
3.在趨勢不明顯的情況下,要以到期日之前,行情是否將停留在某個區間整理的可能性,作為決定當買方或賣方的考量。
若研判在到期日之前,行情將可能出現突破或跌破的趨勢,就建立買進勒式,買進跨式或逆比率價差部位。
若研判在到期日之前,行情將可能在某個區間整理,就建立賣出勒式,賣出跨式或比率價差部位。
以上所討論的原則也是用在月型選擇權。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