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攜帶外幣、黃金入境要申報
2010/08/02 00:07【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暑假旅遊旺季,不少國人都在這段期間安排親子國外遊旅,拓展視野,當然也免不了大肆「血拼」一番。對此,基隆關稅局特別提醒國人,入境攜帶外幣、人民幣、新台幣或黃金等,有一定規定,若超逾限額需向海關申報。
基隆關稅局表示,旅客入出境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或報明海關登記。其中,新臺幣部分,旅客攜帶新臺幣入出境,以六萬元為限,如攜帶的新臺幣超過限額時,應在入出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否則應予退運。換句話說,也就是超額部分不准攜帶入出境。
黃金方面,旅客攜帶黃金入境不予限制,但不論數量多寡,都必需向海關申報;如入境時所攜黃金總值超過美幣二萬元,則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外幣部分,旅客攜帶外幣入出境不予限制,但超過等值一萬元者,應報明海關登記,而未經申報者,其超過等值美幣一萬元部分應予沒入;至於人民幣,旅客入境攜帶人民幣以二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時,應向海關申報處理,入境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如未申報,其超過二萬元的部分,依法沒入,但超逾限額雖經申報,也不得攜帶入出境。
有價證券方面,旅客攜帶有價證券入出境不予限制,但總面額超過等值美幣一萬元者,應報明海關登記,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的有價證券價額的罰鍰。
基隆關稅局進一步說明,所稱有價證券,就是指無記名的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可以由持有人在我國或外國行使權利的其他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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