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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文】沒錢會出事!違約交割下場可憐哪

玩股小博士

買東西付不出錢,真的會很嚴重嗎?買賣股票如果違約交割會怎樣?

買賣行為,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事嗎?

當商品小、金額低的時候,當然是這樣沒錯。但如果你要買一間公司的股權,甚至可能要花幾十萬幾百萬的時候,要如何才能讓買方確定有買到股票,讓賣方確定有收到錢呢?

這就要從股票交易制度「T+2」來說起了。

假設投資人在 T 日買進一張股票,在 T+1 日,這張股票才會被轉入你的「證券集保帳戶」。也就是在買進股票隔天才入手,也才能再進一步將其賣出。

若該個股為金管會規定之【可當沖標的】,那就不受 T+1 限制,可在同一天內進行買賣。

那投資人需要在什麼時候付款呢?

就在 T+2 日的早上十點前,要將付價款存進「證券交割帳戶」。簡單來說,投資人在【買進】股票後,隔一天,股票才到手,再隔一天來付錢。

而違約交割的狀況,自然就是買了股票,卻付不出錢來了。

譬如說,買進上千元的股票後,卻沒有資金來交割;又或者是下錯單、或是跌停無量賣不掉,使流動性受影響,都是違約交割可能的原因。

本文將介紹違約交割,請投資人詳細閱讀。

T日

T+1日

T+2日

購買 / 賣出股票

取得 / 失去股票

支出 / 收入價款

 

以前投資人要買賣股票,都必須要到證券商的交易櫃檯前,親自填寫交易單給營業員,再由營業員鍵入下單內容到電腦裡。但現在股票下單方式很多,可以到券商櫃檯親自下單、可電話下單,及網路平台等方式進行股票買賣。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如果投資人交易後無法履行交割義務,也就是到 T+2 日早點十點時,帳戶金額不足。券商便可向投資人收取違約金(上限為成交金額 7%),甚至可將投資人集保帳戶中的其他股票賣出,以償還違約債務和費用,若金額還是不足,仍得向投資人求償剩餘金額。

若投資人違約交割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也有可能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而遭檢察官起訴,面臨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之相關刑責。

而在行政措施上,只要投資人違約交割,其委託買賣的帳戶不但會被註銷,且在未結案前五年內,任何證券商皆可拒絕該投資人申請開戶。

簡單來說,就是違約交割的投資人,會被券商罰款(違約金),券商還有權賣掉你帳戶裡其他股票,帳戶還可能會被撤銷,未來申請開戶也會更困難,甚至可能背上刑事責任!

因此,投資人於進行股票買賣時,應考量自身資力並隨時留意交易紀錄。T+2 制度原先是讓買賣更為便利,但在台股高檔震盪時,若高價股遇上流動性不足,就會面臨補錢的壓力。

一旦掛單成交,即應確認交割戶頭餘額是否足夠,並且與證券商營業員保持良好暢通的聯絡管道,以便營業員通知及提醒相關突發狀況,以維護自身投資權益。

相關疑問,投資人可致電投資人保護中心 02-27128899 或以書面方式洽詢。

相關連結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投資人保護中心

教你均線操作法, 簡單判斷波段買賣時間點!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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