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所得計算:交易時之成交金額-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扣除額
(1)成本認定:依原始取得成本按先進先法認定,但10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上市(櫃)股票,得依101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興櫃股票為成交均價)與原始取得成本兩者孰高認定。
(2)必要費用:包括證券交易稅、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6、盈虧互抵:上述證券及期貨、選擇權之交易損失得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 除不足者,得於以後3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
7、長期持有優惠:持有股票滿5年以上者,以交易所得之半數為當年度所得額。
希望我的分析判斷是正確的
究所得計算部分我想是沒有疑慮的。就成本認定部分,如果假設資產價格跌價,對於持股者不利,因為沒有獲利還必須被認定取得成本為成本,雖然損失可以適用三年認列扣抵;但假設資產價格不管怎麼樣的漲,我的認定成本始終就是以今年年底來認定那麼請問各位,是否有必要賣出股票來墊高成本來壓縮利潤,我想應該是沒有必要的吧。
至於先前聽到的版本是虧損部分無法延用三年,但這次看來市ok的,長期持有便是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股票。
總括來說台股受到衝擊是否真的很大,也許當下會很大,但是不是應該趁勢撿便宜。
以上為個人想法,不曉得有沒有其他想法可以交流看看。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散戶傻傻的才不會管內容怎樣,
他只要聽到300萬20%
就會先把股票砍了再說~
股票總是這樣上上下下~
偶也是覺得應該是反面解讀~
先把行情打下來~再來慢慢挑鑽石(重點是~要多做功課多存錢)
繪圖筆有點故障,請自己想像了 ><"
如果我有能力一年靠股票賺三百萬以上者
a. 四分之一:在過去一個月內,已避險賣出
b. 四分之一:在未來三個月內,轉移到投資美股、陸股之類
c. 四分之一:長期投資,放著領股票股利
d. 四分之一:短線進出台股、台指期之類
對未來影響是量縮盤跌
如果我有能力一年靠股票賺千萬以上者
當然想展現一下實力,讓政府打消念頭,或能提出特定優惠稅率之類,就像罷工一樣。
a. 先串聯主力做一致行動,先賣出持股
b. 請媒體配合演出,採負面解讀
c. 我想政府操盤手早就就位準備護權值股,所以採用游擊戰殺低中小型股
散戶都以中小型為主,就能形成社會與論
如果我是大股東出貨又很難出,當然是想辦法拉拉拉拉拉努力拉到年底拉高成本價啊,幹麻在這時候自己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