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昨(16)日生效 ,外界期待大陸合格境內投資機構(QDII)來台投資台股限額規範,在千呼萬喚下終於公佈,但金額大打對折, 此外,MOU配套-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的難產,其背 後在在突顯了值得留意的問題-未來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協商恐將更曠日廢時!
儘管台灣已與英、美等30餘國簽署MOU,但兩岸MOU 的形式及效益超越一般MOU,具有多元重大意義,其不僅打開兩岸金融業的往來通道、兼為市場開放定調,並 為兩岸互動開啟第三條路,更關乎其後的兩岸ECFA協商 ,真正的挑戰接踵而至。
MOU生效前後,由於兩岸金融往來辦法遲未公佈, 很多人都想知道,到底兩岸金融、資本市場生態差別在哪?除了QDII前進台股,金管會主委陳?更強調,即使 相關辦法還沒通過,但MOU生效後跟生效前還是會有差 別,包括兩岸金融資訊交換、人員交流都會在生效後啟 動。
然而,重頭戲-兩岸金融的往來才是大家聚焦所在 。畢竟,市場准入的談判其實是整個談判過程中最艱難的部分,因為,雙方都希望為自己的金融機構爭取最有 利的條件。
舉例來說,目前我國對外國銀行來台設立分行,並 沒有要求先設立辦事處的規定;在業務方面,外國銀行在台設立分行即可辦理新台幣業務。
然而,大陸對外資銀行設立分行需先經過3年的辦 事處期間,開辦人民幣業務更須待分行成立滿3年。因此若大陸銀行來台設立分行可以依照外國銀行在台設立 分行的規定,而我國銀行到大陸設分行需依照大陸對外 資銀行的規定,則對陸方實在太有利,對我方則是太不 利。
正因擔憂MOU變成「Money Out」,陳沖表示:「還 要了解中國的法令,考量很多兩岸政治、經濟因素,以 及業界的期望和風險管理,法規擬定不能匆匆忙忙,要 求其慎重,程序完整,希望能接近完美。」此監理心態 趨於保守,非不能理解。
據了解,其實國銀赴大陸參股陸銀的條件並無太大 歧見,只要「逾放比低於2%、覆蓋率高於60%」即可申設分行;「逾放比低於1.5%、覆蓋率高於100%、第一類 資本適足率達8%」才可申設子行。預期最後定案版的「 健康寶寶」條件將於下周公佈。
至於陸銀來台參股,考量陸銀規模很大,且兩岸加 入WTO時的承諾不同,參股比例將趨嚴設限。外傳單一 陸銀參股本國單一銀行不得超過 10%,整體陸銀參股單 一銀行的比率也必須低於15%,但金管會並未證實。
金管會東管西限,能不能管得了陸銀尚未可知,卻 可能讓金融業納入ECFA早期收穫項目的變數大增。畢竟,在一般的自由貿易協定中,服務業享有超 WTO的市場 准入待遇,是較易遭到質疑的;而台灣連 WTO正常化待 遇都給得扭捏,卻希望大陸給予超 WTO待遇?
不禁令人擔憂,光是一個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就 已陷入難產,攸關多項產業的ECFA協商,乃至將來兩岸的各種協定,從經濟、貿易到政治,恐將會是更為艱鉅 的談判工程。
誠如陳沖多次強調,少了ECFA市場准入優勢的兩岸 金融MOU,就像搖滾不起來的一場音樂會。MOU雖然生效 了,但,ECFA更須與時間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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