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是我國唯一的綜合電業者,做的是獨門生意。但連今年在內,台電卻連續八年虧損。公家的台電虧損逾二千億元,其他民營電廠卻獲利豐厚,即便不是電業專家,也會知道其中必有問題。
台電雖多次解釋,虧損不是因為高價向民營電廠買電,是因為台電售電價格低於成本,沒能反映近年天然氣或煤炭的上漲價格,但這樣的說法,並不能說服社會大眾。
台電此次和民營電廠修改合約,每年可省廿億元,和台電近年動輒數百億元的虧損相比,修約確實難以扭轉台電虧損的事實。
但民營電廠並非近一兩年才獲利豐厚,台電早在二○○七年就察覺民營電廠有超額獲利,當時就想和民營電廠修改購電合約。
但修約過程不順,連台電轉投資的民營電廠都不甩台電,直到去年才陸續同意修約。試問台電若早五年完成修約,是不是能為國家省下百億元可觀費用?
近年台電與民營電廠的利益糾葛,是民眾對台電控管成本能力失去信心的關鍵因素;另一個關鍵因素,是主管機關經濟部行政怠惰,喪失主導我國能源政策的施政能力。
民營電廠設立背景,是早年台灣有缺電危機,但台電興建電廠動輒遇阻,政府因此開放民間投資電廠。有趣的是,同樣蓋火力電廠,台電蓋不起來,民營電廠就蓋得起來。十多年後,台電虧損,民營電廠大賺,政府難道沒責任?
前幾年台電與民營電廠談判修改售電合約時,政府以商業合約修改為由,拒絕介入,但電力供應是民生必需品,政府放任民營電廠大賺台電錢,直到去年才強勢介入雙方談判,立場前後矛盾。
台灣電力的根本問題,是政府常以政治考量干預台電經營,台電的經營效率難以真實呈現,台電自覺委屈,民眾也覺得漲價無理,在十月調漲電價前,政府與台電應該把這些爛帳講清楚,別再打迷糊仗!
台電購電年省20億 10月電價照漲
歷經一年多談判,國內所有民營電廠已同意調降賣電給台電的價格,台電每年預估可省廿億元購電成本,但這對今年預估虧損五百多億元的台電而言,仍是杯水車薪。經濟部表示,今年十月調漲電價的計畫不會改變。
台電高層指出,台塑與台泥集團旗下的民營電廠麥寮汽電與和平電力,已初步同意降低售電價格,連同之前已同意降價的國光、星能、星元、森霸、長生、新桃與嘉惠七家業者,國內所有的民營電廠都已同意修改售電合約;台電估計在合約結束前,可省下二百億元的購電成本。
去年六月台電執行第一階段調漲電價引爆民怨,輿論質疑台電高價向民營電廠買電,民營電廠年年賺,但台電卻年年虧損,顯然有不合理之處。
由於民營電廠與台電簽約時,當時銀行貸款利率逾七趴,民營電廠據此計算電價賣給台電,但近年利率已只剩二、三趴,台電董事長黃重球上任後,要求民營電廠吐出「差額」。
台電高層舉例,某家民營電廠當初興建時貸款五十億元,若當時貸款利率是七趴,現在的利率是三趴,利差是四趴,此次修約後,這家民營電廠每年就要繳二億元給台電。
台電與九家民營電廠簽下廿五年供電合約,台電估計在合約結束前,可因此次修約省下二百億元購電成本,粗估每年可省約廿億元。
雖然台電終於和民營電廠達成修約共識,可望省下不少購電費,但今年台電預估要虧損五百卅九億元,台電高層坦言年省廿億,仍不夠扭轉累積虧損逾二千億元的嚴峻情勢。台電高層強調,台電虧損主因是電價沒有反映國際燃料成本上揚。
經濟部官員昨天指出,對台電能和所有民營電廠談判降低購電價感到欣慰,但官員說,此事不會影響十月調漲電價的計畫,經濟部仍會持續要求台電開源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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