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修法案規定,自然人證券交易所得超過新台幣400萬元者繳稅,單一稅率為15%到20%,證交稅一半可扣抵證所稅,持股滿3年以上者可減半課徵。
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對行政院提出行政院修正動議案,民國102年到103年採雙軌制,「設算所得制」部分為台股指數8500點以上,扣繳證交稅千分之0.2以上;「核實課徵」對象為初次上市上櫃(IPO)股票賣出10張以上者、未上市櫃或賣出50張以上的興櫃股票,採分離課稅15%,長期持股滿1年以上減半課徵。
修正動議版規定,104年後回歸核實課徵「單軌制」,再增加當年度賣出股票金額達10億元以上者需繳稅。另外,IPO稅率採分離課稅15%,掛牌後滿3年,稅負減為4分之1。
親民黨團版規定,證所稅納入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5%到40%。
民進黨團版規定,自然人採就源課繳方式,依賣出證券金額先扣千分之1證所稅,最高稅負為20%,若虧損可申請退稅;法人部分則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合併申報,稅率為17%。
許添財版規定,配合證所稅復徵,調降證交稅率為千分之1.5,個人稅率為0到10%,實施日期授權財政部訂定。
親民黨依舊拍帶,40%還敢拿出來用。
民進黨版也是秀逗,歪腦筋動到法人身上,法人應維持現行稅率就好,自然人稅率沒有理由要比法人高。
許添財版是裡面最好的,可惜被採納可能性不高,但還是給他掌聲鼓勵鼓勵!
行政院版稅率不明,15%就15%、20%就20%,有免稅額度確實不錯,但稅率應該要降到比法人低才合理。
修正動議版內容比行政院版好一些,但並沒有提及免稅額度,且「賣出金額超過十億需繳稅」這點用意不明,是不是代表賣出金額未超過十億就不需要繳稅?是的話請給他拍拍手、放煙火!
看來稍早的10%版本已經不存在裡面了,除了許添財版本力挺10%外,其餘都在15%以上。
就政治立場來看,不是行政院版就是修正動議版會被採用!
明天股市中實戶應該會繼續狂殺指數,以換取許添財版本的採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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