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期貨交易採逐筆撮合鉅額交易方式,金管會指出,有不少外資認為,在逐筆撮合鉅額交易的情況下,可能會被其他投資人插入,在交易上並不方便,因此為擴大市場規模,以及提升競爭力,開放議價申報鉅額交易制度有其必要性。
據瞭解,鉅額交易不限法人,但實務上仍是以法人為主,開放後可吸引更多的資金投入現貨及期貨市場。金管會預計,之後期交所會再修正交易辦法,並可能要調整系統,預計第4季可上路。
金管會強調,現在台指選擇權契約已有月到期、季到期、周到期,但小型台股期貨仍只有月到期、季到期,對交易人而言,在從事避險時,自然會有契約到期不對等的問題,加掛周到期契約後,就能有效滿足。
資料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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