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經說明的很清楚,若需要申報 "證所稅" 的人,可列舉交易成本列入扣除額(這其中包括"證交稅")
換句話說,需要繳 "證所稅" 的人, 是不需要繳"證交稅"的,
而像我們一般自然人(散戶...= =),不需要繳證所稅,當然維持繳交"證交稅"。
所以實質上是,目前政策是已經免證交稅了(對需要繳證所稅的人來說)。
原文:
據悉,對調降證交稅的主張,政院持保留立場。陳冲認為,證交稅長久以來是很安定、公平、且低成本的稅制,「不宜輕言變動」。決策高層說明,未來被課徵證所稅的人,證交稅、手續費都可扣抵;只有不用繳證所稅,才須繳證交稅。
高層指出,並非所有投資人都會被課到證所稅,沒有道理全面調降證交稅率,否則政府每年1,000多億元稅收、國家總預算編列,都會產生相當大的困難。倘若降證交稅千分之一,影響稅收達30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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