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兒,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說不出話來。
這時前幾分鐘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他感慨地對他所愛的老婆說:「老婆,就算妳講得全都對,但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雖是短短的幾個字,確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贏」為目的的現代人省思啊!
我很喜歡一句名言「有時候您贏了,但其實您輸了!」
可不是嗎?有時候您贏了面子,但其實您輸了感情;有時候您贏了口舌,但其實您輸了形象;有時候您贏了好處,但其實您輸了友誼,總之,有時候您看似贏了,實際上您卻輸了!
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力爭」!
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氣「壯」更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也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們可以說:
第一種人,是徹底的「可憐人」,因為他將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鄉愿型的「濫好人」,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
第四種,是「最可愛的人」,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一般。
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成為「第四種人」,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
在人際互動間,您會顧此失彼嗎?
您常「看似贏了,但卻輸了」嗎?
實在值得您深思咀嚼之。
做人不講理,是一種缺點,做人硬講理,是一個盲點。
(劃線愛哈啦)
很喜歡理直氣和這一句,
這真的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有個朋友就是第三種人,
吃飯時常會因小事教訓店家,
雖然他有道理,
但其實我都很怕後來上得菜被吐口水,
哈哈!
另個朋友也是會向店家反應,
但他會站在同理心角度先體諒對方,
例如以對方生意太好一時疏忽當開場,
通常你先給對方一些空間,
事情一樣可以解決,
目的達到而且不會影響彼此的心情。
你要當哪一種人呢?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沒錯 ! 我當兵時就常在打菜時吐口水到我們G8輔導長的餐盤 看牠吃的津津有味 爽啦!
哈哈,這應該是很多人的回憶
寫的太好了,忍不住收錄起來。
真的就是如此,所以真的不要太強硬,給人家一個台階下
也給自己一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