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提若達成 馬英九:兩岸不排除10年內談和平協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2011-10-17 18:36 網友評論
馬英九總統今天(17日)發表「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最後一場記者會,談到兩岸部分。總統表示,只要國家需要、民意支持以及國會通過等3個條件成熟,未來10年不排除跟對岸簽署和平協議的可能性。
總統表示,他就任以來,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推動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一方面捍衛中華民國主權,也堅守台灣的主體性;未來10年,還要繼續壯大台灣的實力,引領兩岸關係良性發展,建構台海長期穩定。
總統:『(原音)第一、我們要去評估國家是不是有這需要;第二、要評估是不是有高度民意支持;第三、這類型協議像簽ECFA一樣,簽完之後要送到立法院通過,因此必須要在國會監督下進行,有這些條件滿足後,我們才會踏出這步。如果我們評估目前沒有這需要,我們當然不會這樣做,因此我們不是用時間表來確定什麼時候做,而是用時機是不是成熟來決定是不是要踏出這一步。』總統進一步說明,兩岸發展還是採取先急後緩、先經後政的模式。雖然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不排除政治對話,但這不是目前最優先的規劃,只是如果要談未來10年的規劃,還是應該將其列入相關項目。
另外,總統也提到,兩岸恢復協商後,互動的頻率與深度增加,往來業務也急速上升,雙方互設機構的需求逐漸浮現,因此,未來將計劃循序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使雙方處理兩岸事務時能更得心應手。
撰稿‧編輯:楊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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