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其他人的事件,不收錢,也請各位看看,注意一下也好.
如果本人早幾年知道這件事,大概也不會碰期權了..
這是2005年發生的事.
那時,做逆向市場時間價差組合交易不必付保證金,
也就是說,"賣近月OP,買遠月OP"的方式不必付保證金.
而那時的市場.則是極度的看淡,
導致某些遠月的OP幾乎沒有時間價值,
甚至比近月的同履約價OP權利金還低
這種情況被某個人觀察到了...
想當然的利用這個機會來取得利潤..
這情況很快被期交所和期貨商注意到了.
期交所就更改了規則,
讓期貨商可以向此類時間價差組合收保證金.
但是,並不是每個期貨商都知道這件事..
於是,這位某個人就陸續在不同期貨商處開戶.
做了約9000組的時間價差組合..
這時,各期貨商才發覺期交所的規則,並拿出來用..
結果嘛,這位某個人付不出保證金..就被斷頭了..
之後這位某個人的糟遇嘛....
選擇權奇蹟
各位看到這裡有沒有在發抖啊.
原來做期權是這麼容易被暗算啊..
當時本人發現時間價差組合有趣的地方時.興奮的想狂吼呀.
現在想起來心頭卻在發涼啊.好在當時沒有資金可投入..
要不然本人的下場也是如此吧...
如果要更詳盡的事件經過請自行查找,網路上應該有不少的記載了..
想不懂為什麼會到現在才發現這件事...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苦主的blog我剛全看完了 看不太懂 但我覺得他真的很悶....他應該還欠不少錢吧..而且..沒有人可以幫他...
是有想在他的BLOG留言..
但想想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沒辦法完全體會他的感受.
勸他?心會像是在說風涼話.
期權玩樂交易人這個BLOG不錯.
這件事就是從此BLOG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