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老是把股市當提款機,股民負擔二代健保附加費2%,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兩稅合一抵扣減半,最高稅率50%以上。反觀外資不課証所稅,又可分離課稅20%,今天只要有能力的人,錢匯出再回來搖身一變成外資,稅率立刻少了一半以上。
馬英九老是說公平正義,同樣都是投資台股,那為什麼外資不必課,自己人卻要課。更何況目前証交稅已含証所稅,真要課証所稅,大家一起課,虧損也要可以抵稅,這樣半套的証所稅才叫不公不義吧。
我並不反對大戶條款,但要課稅就大家一起課,要是只課台灣人,不課外國人,就別怪股民們再2年後用選票教訓某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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