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研究暨顧問機構Gartner發表最新展望報告,2011年全球社群媒體的營收穩步增至103億美元,較2010年的73億美元增加41.4%。2012年全球社群媒體的營收可望維持成長,達到149億美元,預估至2015年,將可達291億美元。
Gartner分析,廣告仍然是社群媒體最大的營收來源。2011年社群媒體廣告營收預計為55億美元,2012年成長至82億美元。廣告營收包含展開式廣告(display advertising)和在PC、行動裝置和平板媒體等裝置上收看的數位視訊廣告(digital video commercials)。
Gartner資深分析師Neha Gupta表示,行銷人員開始從「一次性置入和點選廣告」』轉為「持續與網路用戶互動」,因此將更高比例的廣告預算分配到社群網站。這主要是因為社群網站在社群數據分析公司的協助下,能夠挖掘出網路用戶間的互連資訊,包括好友名單、回應留言、照片和所有社群連結、聯絡資訊和使用媒介。
為計算社群媒體營收,Gartner分析師定義「社群媒體」的網站必須具備:一、內容創作、消費、推廣、發佈、發現或分享的主要目的與社群和社交活動相關,而非功能及任務導向的目的;二、內容形式通常為文字、圖片或影像;三、其網站可能是封閉或開放性的平台;四、單向或多向的互動方式。
2011年社交遊戲營收達32億美元,2012年可望成長至45億美元。社交遊戲營收包括社群網站販售自行研發的遊戲;提供遊戲開發者/發行者自家平台以收取遊戲上架費用;以及來自遊戲中「虛擬錢包」的收入(使用者使用虛擬貨幣購買線上遊戲中的物品,如劍、坦克或創造虛擬軍隊)
Ms. Gupta表示,看到社群網站採取平台策略從遊戲獲利。社群網站已經演變成社群遊戲平台,透過發佈API建構一個遊戲開發者及發行者的產業生態鏈。目前社群遊戲的獲利主要來自於兩大商業模式廣告和免費吸引用戶(freemium),遊戲免費是因為有廣告收入(廣告牆和品牌置入遊戲)或在遊戲中進行金錢交易,讓玩家升級或購買虛擬寶物。
調查顯示,社群媒體會員收入將在2011和2012年分別達到2億3600萬及3億1300萬美元。少數社群網站會收取會員費用,但大多數社群網站以收取額外服務費用為主。部分專業網站如德國的LinkedIn、Xing和法國的Vladeo,則是向使用者收取會員費用以升級服務,例如增加可以閱覽的履歷人數。
資料來源:鉅亨網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1019/KDZTD5L5O98HU.shtml?c=headline_site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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