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戶條款
財稅學者都相信對有錢人課重稅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但是公平正義與課重稅並沒有太直接關連,
殊不知,人只有兩隻腳,錢有好幾隻腳,人頭戶條款那把大刀很難砍到大戶,
這次開徵證所稅目標瞄準大戶,但是在台灣擁有幾億身價的人,很少沒有在國外開戶的
。這些年來,
證所稅沒有開徵,已經有很多人善用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把錢匯到國外,
再匯回台灣,過一個水,
資金變成外資。本國資金繳納所稅是四○%,
但外資只需交二○%,未來證所稅不課外資,我保證大
多數有錢人的錢都會先匯到國外,過一個水,變成外資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腦殘615根本是個海灘!
XD~
B區615~
不是從國外匯進來的錢就叫外資,
更不是將錢匯出國外再匯進來就叫外資。
開曼群島註冊一間公司不就10幾萬,
但真正大戶若真要被課稅恐怕不止10幾萬的幾10倍,
大家都花10幾萬去開曼註冊一間公司就可以省幾百萬了…
這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財政部不會不清楚。
K大可以多瞭解一下證所稅財政部版本的排除條款喔^^
615.....她的階段任務已經達成了吧..
M19還在國外度假~台灣的總統真好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