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股東是否可領紀念品 金管會擬由公司自行決定

金管會今天表示,將修改「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委託書規則」,明訂公司交付股東會紀念品給徵求人,應以公平原則辦理,至於零股股東是否發放紀念品,則由公司自治事項決定。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現行規定,「公司對於股東會紀念品的發放,應以公平原則辦理」,會讓人認為,紀念品的發放是所有股東都一樣,零股股東也同樣可以領取紀念品。
若是一千股的股東可能會要求拿一千個紀念品,容易引發爭議,因此,這次特別修改規定,明訂公司交付股東會紀念品予徵求人,應以公平原則辦理,以維持委託書徵求作業的公平性。
張振山表示,修改後,公司對於零股股東是否發放紀念品,則由公司自行決定,在開會通知等事項明訂即可。
換言之,以後公司只要決定零股股東不發紀念品,零股股東就無法拿到紀念品了。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上市櫃公司中,零股股東最多的是中鋼,有35.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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