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可延長至6月。另外,今年也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至 17.5 萬、新增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政治捐贈 1% 以上可列舉扣除,以及同婚伴侶可合併申報。
▶ 申報時間延長1個月
財政部為疏散報稅期間人潮、避免群聚感染,今年綜所稅申報期間延長至 6 月。不論其申報戶是否受疫情衝擊與否,所有申報戶都可延長至 6 月 30 日申報。
▶ 首批退稅提前至 6 月 30 日
以往首批退稅多於 7 月底,今年則提前於 6 月底退稅。只要是用網路於 6 月 1 日前申報,或 6 月 11 日前用人工或 QR code 完成報稅,就可於 6 月 30 日成為首批退稅者。讓你早報稅也早退稅。
▶ 受疫情因素影響,繳稅可延 1 年或分期 3 年
財政部日前宣布,受疫情影響無法於期限內繳交綜所稅、營所稅等國稅、地方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且不受應納金額限制,最長可延期 1 年或分期 3 年(36期)繳納,受隔離、檢疫、治療者可延期繳納。
個人連續 2 個月受到無薪假、減班 (例如原一個月,不到其一半的半個月),及非自願性離職。就可來申請延繳 1 年,或分期繳納 3 年(36 月,即分 36 期免利息繳納)。
適用對象 (企業或個人) 將會從寬認定,綜所稅營所稅也都適用。
▶ 疫情/津貼補助免稅
紓困相關條例的補貼,或協助的一些金額,這些津貼或補助完全免稅。如居家隔離領的補助,不用納入所得繳納所得稅。
▶ 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 12 萬(排富)
去年約有 331 萬老年人口,也因為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促使長期照顧需求增加,政府為了減輕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的家庭負荷, 2020 年報稅項目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不論是居家自行照護、送至照護中心或者聘請本國籍或外籍看護照顧,只要是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條件,報稅時每人每年可減除 12 萬元。
此項目得溯及以往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但僅限於一般收入者,若是高收入族群,如所得稅率 20% 以上、基本所得額超過 670 萬元者、股利及盈餘按 28% 分開計算者不得使用此項目減除(排富)。
需有符合的收據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長照的失能手冊,或醫療機構評估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等
▶ 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在去年由 17.1 萬提高至 17.5 萬元,此項目並適用於 2020 年。財政部估計約有 5 萬戶可受惠,相當於減稅利益 11.88 億。
▶ 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
曾經因為名模林若亞提出意見而修正的名模條款,今年也納入新增「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
民眾所得薪資收入,除可選擇以既有的 20 萬元薪資所得列舉為特別扣除額扣除,也可以選擇以實際支出費用申報核實減除。不過該項目限制在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以及職業上工具支出這三類費用適用。減除金額上限為薪資收入的 3%。
▶ 政治捐贈 1% 以上可列舉扣除
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民眾想捐助政黨節稅,被捐助政黨必須要一定有支持度,否則不一定能節稅;捐贈新成立政黨,立委候選人總得票率有 1% 才能列舉扣除。
也就是說,如果政黨在過去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區域立委選舉以及原住民立委當中,每一種選舉中的支持度都未超過 1%,不論是對個人或營利事業而言,相關捐贈都不能列報節稅。
同時對於捐贈金額也有規範:具選舉權之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 10 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的扣除總額,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 20%,其金額並不得超過 20 萬元。
▶ 同婚伴侶可合併申報
依照所得稅申報規定,結婚的第一年可以自行選擇要分開申報,還是合併申報,同性伴侶可自行試算後,選擇較有利於己的選項。
但婚後第二年則是一律要合併申報。配合同婚合法,2020 年起新版的報稅申報書表單,已不再使用以往的「夫妻」兩字,而是一律修改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同婚伴侶的所得稅計稅、申報、繳稅、優惠皆與非同婚伴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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