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股如中鋼特等,所謂特別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它的權利義務有別於普通股,另在公可章程中明訂。
特別股與普通股權利義務不同處,主要有三力面:
《1》分配股權有不同優先順序,通常特別股在公司章程中訂明最低保證股息,不論公司盈虧,皆須發放保證股息,但是,如果公司盈餘很多,特別股的股東也只能領保證數額的股息,不能參加盈餘分派,但也有的公司特別股在章程中訂明,可累積參加盈餘分派。
《2》有無表決權,通常特別股沒有表決權。
《3》剩餘財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清算時,特別股通常有優先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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