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銀行7月8日公布,有關6月8日某媒體報導,銀行以週轉金名義承作企業負責人之房貸業務,並帳掛法金部門,以規避本行對銀行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風險控管之規範等節,經邀集數家民營銀行溝通瞭解,茲就相關情形說明如次: 一、與會銀行咸認本行規範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措施,將有助於整體房貸市場及金融秩序之健全發展。 二、基於風險控管原則,確有部分銀行將企業主房貸業務併同其企業貸款,由法金/企金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辦理授信審查,並列帳於法金部門,將併消金部門房貸列報本行;另據告自本年6月25日起,銀行辦理對企業主特定地區購屋貸款,均確實依據本行對特定地區購屋貸款風險控管規範辦理。 三、本行重申: |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