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申報103年度所得稅,需要分戶提供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的申報戶,必須在3月16日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逾期將不會受理。
財政部表示,民眾可在今(2015)年5月1日至6月1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透過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使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下載103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亦可就近至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臨櫃查調全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若基於特殊情形不願讓家戶其他成員查調個人的所得及扣除額者,財政部說,在3月16日之前,各國稅局均可接受納稅人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或撤銷原申請以恢復全戶合併提供。
資料來源: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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