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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黨嚴把關 美參院沒過巴菲特條款
編譯范振光/綜合報導/聯合報
對富人增稅是美國總統歐巴馬競選連任的主要政見之一,但由民主黨提出的「公平納稅法」稅改法案,即所謂的「巴菲特條款」(Buffett Rule),16日在共和黨的反對下,在參院未能過關,勢必將使對富人增稅議題繼續在選戰延燒。
民主黨參議員懷特豪斯提出的「公平納稅法」稅改法案,要把所得超過100萬美元的家庭所繳稅率提高到30%,年收入不到25萬美元的家庭稅率不變。懷特豪斯表示,巴菲特條款可終結美國稅法中荒謬的不公平之處。
不過,法案在美國報稅截止日前夕表決,因民主、共和兩黨堅持立場未能通過60票的門檻。表決結果是51票贊成、45票反對,法案不能交付院會進一步審議。
歐巴馬在表決後說:「參院共和黨人再度選擇保障美國最有錢少數人的稅務抵減優惠,犧牲中產階級。」「廣大的中產階級的稅率,比億萬富豪還高,是錯誤的。」
為了爭取支持,歐巴馬日前呼籲國會通過法案,他並在每周例行廣播和網路談話中說,大多數美國人支持這個構想。蓋洛普上周的民調顯示,六成美國人贊成巴菲特條款。歐巴馬聲稱,這項法案將重建聯邦稅賦的公平性,有助於為美國勞工家庭帶來較公平的稅法。共和黨議員則說這項法案是噱頭,認為會造成美國人民的分裂。部分共和黨人認為,歐巴馬推動此案是為了打擊可能成為共和黨總統參選人的富豪羅姆尼,甚至可稱為「羅姆尼條款」。
羅姆尼去年所得約2100萬美元,繳納稅率約15.4%。歐巴馬去年所得約79萬美元,稅率約20.5%。
巴菲特去年以本身繳稅稅率(17%)低於自己秘書為例,主張有錢人應多繳稅;富人抵扣名目多,且資本利得的稅率比薪資所得稅率低,造成富人的稅率反而比受薪中產階級低的不公平現象。美國薪水稅率最高達35%,資本利得稅率僅15%。
如通過巴菲特條款,美國聯邦未來10年可增加470億美元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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