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討論買方:
由於價平附近的履約價有比較高的機率進入價內,所以時間價值也比較高,而距離結算日越遠,初期的權利金時間價值消失的幅度比較小。越接近結算日,時間價值消失的幅度越大。由於買方有時間價值流失的風險,因此若是在合約初期研判行情將出現趨勢,由於買方時間價值流失的幅度偏小,所以建議使用價平或價外1~2檔的履約價來建立買方部位。
假設台股行情在7570點,在波動率沒有大幅變動的情況下:
如研判台股指數短期內將上漲,買進價外1檔7600Call權利金125,部位的損平點會推向價外的7600+125=7725點,結算價在7725點以上才有獲利,或買進價外2檔7700Call權利金85,部位的損平點會推向更價外的7700+85=7785點,結算價在7785點以上才有獲利。
雖然因為支付比較高的權利金而將損平點推向更價外,但是,投資者是因為研判指數短期內將上漲行情的情況下而建立買進買權的部位,目的只是為了賺取短期內行情上漲的權利金價差,所以不應該以結算價來評估獲利的可能性,而是應該以執行的履約價能夠最快進入價內來評估,若台股行情在7570點,最快進入價內的履約價就是7600Call,再來是7700Call,以此類推……。
所以最佳的執行價就應該使用7600Call,雖然支付的成本比較高,但同樣也具有比較高的獲勝機率與利潤。
若研判短期內將有大跌行情的情況下,相同的論點,最佳建立部位的方式就要買進價平7500Put,或價外1檔7400Put。
買方建立部位之後,若經過3~5個交易日左右,行情未如預期的向著部位的方向大漲或大跌,就要考慮先退場,等待新的機會,以免因為長時間持有部位,造成時間價值的流失,等到行情向著自己所研判的方向發展時,部位已經因為消耗了太多的時間價值而無法有太好的獲利,甚至會出現看對行情,但交易仍然虧損的情況。
至於一周到期的選擇權,則因為存續期間短,所以時間價值消耗的速度加快,但由於深價外履約價的時間價值本來就不多,所以時間價值消耗的速度反而變小,若是以賭樂透方式來操作一周到期選擇權的投資人,可以考慮執行權利金在10點以下,略為深價外的履約價,求取賺得大倍數獲利的機會。但若是以價平附近履約價為執行價,則不論獲利與否,持有部位的時間要縮短到3天之內。以免獲利被快速消失的時間價值吃掉;或是在行情不如預期的情況下,因為持有部位的時間太長,導致虧損擴大,最後甚至變成歸零糕。
@接著討論賣方:
同樣假設台股行情在7570點,預期行情在一段時間內將不會有大變化且波動率沒有大幅變動的情況下。
由於選擇權期初的時間價值消失比較緩慢,所以賣方雖然可以收到較多的權利金,但需要持有較長的時間才會看到獲利,可是選擇權賣方有損失無限的風險,持有部位的時間越長,行情出現變數的機率越大,賣方的風險也就越高,所以建立賣方部位的最佳時間點最好是在合約期間過半,權利金的時間價值開始加速消耗的情況下,而這個時間點大約是在新加坡摩台指結算之後。
至於履約價則可以有幾種選擇的方式:
1.若研判行情在5個交易日左右的短時間內不會有大變動,就採用接近價平1~2檔的履約價來建立部位,比如研判不會大跌,就賣出7300Put或7400Put,研判不會大漲,就賣出7700Call或7800Call,因為價外1~2檔履約價有較高的權利金,所以時間價值消耗的幅度也會比較大,投資者可以利用短時間迅速累積時間價值消失的利潤。
2.若研判行情在結算之前不會有大變動,就可以採用較深價外履約價來建立部位,比如說7100Put或8000Call,但因為深價外履約價的權利金不高,所以每天的時間價值消耗幅度也不大,是利用時間來換取權利金消失的操作策略。
3.一周到期選擇權則建議盡量不建立單一的賣方部位,因為若是使用價平附近履約價,雖然可以收到較多的權利金,但是一周型選擇權因為存續期間短,所以Gamma值變大,萬一出現大行情,就會加快權利金增加的速度,投資人往往會在反應不及的情況下,使得損失擴大;而若是去收取較價外履約價的權利金,收到的權利金比較少,雖然相對的安全,但建議投資人沒必要為了一分利去冒九分險。
單一的賣方策略,若行情不如預期,出現與部位反方向的大變動,就會有理論上無限損失的風險,因此需嚴守停損紀律,建議在行情漲過或跌破部位損平點的時候就要停損,最慢也應該在行情漲過或跌破部位執行價的時候停損,雖然在這個階段停損的金額會比較大,但是總比讓損失無限擴大要來得好。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