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裸露選擇權策略的操作原則
選擇權單一策略的操作可分為買方與賣方,買方以賺取權利金的價差為主要的操作目的,賣方則以賺取消失的時間價值為主要的目的。因此,在建立部位的原則上也有所不同。
首先討論買方:
由於接近價平履約價有比較高的機率進入價內,所以時間價值也比較高,而距離結算日越遠,合約初期的時間價值消失的幅度會越小。由於買方有時間價值流失的風險考量,因此若是在合約初期研判行情將出現趨勢,由於買方時間價值流失的幅度偏小,所以比較建議以價平或接近價平的價外1~2檔的履約價來建立買方部位。
假設台股指數是7060點,在波動率沒有大幅變動的情況下:
買進價外1檔7100Call權利金100,部位的損平點會推向價外的7100+100=7200點,結算價在7200點以上才有獲利,或買進價外2檔7200Call權利金75,部位的損平點會推向更價外的7200+75=7275點,結算價在7275點以上才有獲利。
雖然利用價平或價外1~2檔履約價,會因為支付比較高的權利金而將損平點推向更價外,但是,投資者是因為研判行情短期內將大漲的情況下才建立買進買權的部位,目的只是為了賺取短期行情上漲的權利金價差,所以不應該以結算價來評估獲利的可能性,而是應該以執行的履約價是否能夠最快進入價內來評估,以台股指數在7060點附近,最快進入價內的履約價是7100Call,再來是7200Call,...,以此類推
所以最佳的執行價應該使用7100Call,在來是7200Call,雖然支付的成本比較高,但同樣也具有比較高的獲勝機率
若研判行情短期內將大跌的情況下,相同的論點,最佳建立部位的方式就要買進價平7000Put,或價外1檔6900Put。
部位出場原則:
建議在買方建立部位之後,若經過3~5個交易日,行情未如預期的向著所研判的方向大漲或大跌,就要考慮先退場,等待新的機會,以免因為長時間持有部位,造成時間價值的流失,等到行情朝著所研判的方向發展時,部位已經因為消耗了太多的時間價值而無法有太好的獲利,甚至會出現看對行情,但交易仍然虧損的情況
若3~5個交易日之內,行情向著部位的方向發展,但波動率沒有跟著上升,則部位仍然要出場,若波動率大幅上升,就可以等到波動率開始回檔的時候再出場
接著討論賣方:
同樣的,假設台股行情在7060點,波動率沒有大幅變動的情況下
由於選擇權期初的時間價值消失比較緩慢,賣方可以收到較多的權利金,但需要持有較長的時間才會有看到獲利,可是選擇權賣方有損失無限的風險,持有部位的時間越長,行情出現變數的機率越大,賣方的風險也就越高,所以建立賣方部位的最佳時間點最好是在合約期間過半,權利金的時間價值開始加速消耗的情況下,而這個時間點大約是在新加坡摩台指結算之後
至於履約價則可以有幾種選擇的方式:
- 若研判行情在5個交易日左右的短時間內不會有大變動,就採用接近價平1~2檔的履約價來建立部位,比如,研判不會大跌,就賣出6900Put或6800Put,研判不會大漲,就賣出7200Call或7300Call,因為價外1~2檔履約價有較高的權利金,所以時間價值消耗的幅度也會比較大,投資者可以利用短時間迅速累積時間價值消失的利潤。
- 若研判行情在結算之前不會有大變動,就可以採用較深價外履約價來建立部位,比如說6600Put或7500Call,但因為深價外履約價的權利金不高,所以每天的時間價值消耗幅度也不大,是利用時間來換取權利金消失的操作策略。
部位調整原則:
單一的賣方策略,有風險無限的顧慮,所以若行情不如預期,出現與部位反方向的大變動,就需嚴格執行停損,建議在行情漲過或跌破部位損平點的時候就要停損,最遲也應該在行情漲過或跌破部位執行價的時候停損,雖然在這個階段停損的金額會比較大,但是總比讓損失無限擴大要來得好
若行情如預期的形成狹幅震盪,且波動率維持平穩沒有升高的情況下,就可以持有部位直到權利金介於5~10點之間,再考慮將部位出場,不建議持有到結算,以免因為持有部位時間太長,而出現不可預測的變化導致獲利縮減甚至反勝為敗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