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對選擇權的觀念是買方風險有限,獲利無限;賣方獲利有線,風險無限,但實際上,選擇權無論是買方或是賣方,在風險與獲利的特性上都要比期貨商品來得更高,可以從以下的討論來證明
選擇權除了可以透過傳統的Delta,Gamma,Theta以及Vega等希臘字母來衡量在市場各種不同狀況的變動之下,部位的風險之外,還有一種衡量選擇權槓桿倍數的數值,稱之為選擇權的「彈性」,通常以希臘字母的(ω)來表示。它是代表期貨契約發生多少百分比的變動,相對選擇權的權利金將跟著發生多少百分比變動的參數
假設台指期貨的價格6670點,價平選擇權6700Call的理論價值為90.Delta值為0.45,當台指期貨上漲到6720點,則6700Call的理論價值要上漲到(6720-6670)*0.45+90=113,上漲了23點(忽略Gamma的影響)
若以上漲的百分比來說:
台指期貨上漲了50點,上漲的百分比是(50/6670)*100=0.75%
選擇權6700Call上漲了23點,上漲的百分比是(23/90)*100=25.5%
選擇權權利金的價值變動百分比是期貨價值變動的34倍(25.5/0.75)=34,所以得到6700Call的彈性參數(ω)等於34,也代表權擇權履約價6700Call的槓桿倍數為34倍,槓桿倍數越大,代表彈性越大,信用擴張的程度越高,獲利與風險的程度也越高
而且選擇權越深入價外,由於買方的權利金越少,所以槓桿倍數會越高,代表操作越深價外履約價的選擇權買方投資人損失所支出的權利金的風險也越大,但也隱藏了獲取倍數大利潤的契機,而賣方的投資人獲利的機會增加,但也隱藏著發生大虧損的風險
再來討論期貨的槓桿倍數
槓桿倍數=期貨現值*跳動值/原始保證金
以台指期貨為例:
假設台指期貨的價位是6670點,則
槓桿倍數=6670*200/83000
槓桿倍數=16.07倍
相對於價平選擇權6700Call有34倍的槓桿倍數,(而價外選擇權的槓桿倍數會更高),顯然期貨的槓桿倍數就小許多了,這證明了選擇權是比期貨更具有高風險與高獲利特性的商品,所以在選擇權的操作上應該要比操作期貨更加小心!
由於選擇權具有高風險與高獲利的特性,而且越價外,相對買方而言,風險越高,但也隱藏了獲取大利潤的機會;而對賣方而言,風險降低,但也隱藏了出現大損失的機會,因此,以保守操作的角度來說,最好不要以單獨的買方或賣方來建立選擇權部位,尤其是以深價外履約價來建立部位,因為以買方的立場,這只是在賭一個發生的可能性很小的機率,大部份的時間是吃『歸零糕』的;以賣方的立場,雖然發生的機率很小,但收到的權利金也很少,若一旦執行的履約價被突穿,所造成的損失與可能的最大獲利是不成比例的,所以,使用價平到價外2檔左右的履約價來建立價差部位是比較理想的操作方式,除了可以避免高槓桿所帶來的高風險之外,也可以使部位因為貼近盤勢的波動而可以比較靈活的進行動態調整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