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1.新商品「週五到期臺指選擇權」
2.金融期貨及小型金融期貨納入夜盤交易
3.調整匯率類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
4.調整三階段漲跌幅限制
說 明:
一、新上市商品「週五到期臺指選擇權」
(一)商品資訊
(四)策略保證金計收方式
1、垂直價差組合保證金 (適用買進部位與賣出部位到期日相同者)
2、時間價差組合保證金(適用買進部位與賣出部位到期日不相同者)
二、金融期貨及小型金融期貨納入夜盤交易
1、夜盤交易時間:15:00~次日05:00
2、風險控管:盤後交易時段豁免代為沖銷商品
3、夜盤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與日盤相同)
三、調整匯率類期貨最後交易日
1、實施日期:114年6月18日起實施
※已掛牌及新掛牌契約交割月份為115年6月(含)以前者適用原規格
※新掛牌契約交割月份為115年7月(含)以後者適用新規格
四、調整三階段漲跌幅限制
1、現行三階段漲跌幅機制適用商品及幅度(依期交所公告為準)
2、制度調整:
(1)冷卻時間由現行10分鐘縮短為5分鐘
(2)布蘭特原油期貨第一、二階段漲跌幅由±5%、±10%放寬為±7%、±13%
(註:依現況資訊不定時更新資料,仍台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為準)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