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之後有機會祭出差異化管制
2012年03月23日
【王立德╱台北報導】為有效管理高房價的現象,央行自2010年6月的理監事會議祭出「房市審慎性管理措施」,但近期朝野頻頻對房市管制措施提出檢討聲浪,學者認為,未來有機會對個人、建商實施土地融資「差異化管理」。
寶華經濟研究院院長梁國源認為,考量到部分房貸戶負擔沈重,加上不願銀行過多貸款集中在建商手上,增加銀行潛在風險,以及默許建商養地等種種考量,央行有可能會視未來經濟情況,祭出新一波土地融資差異化管理措施。
放寬個人 嚴管建商
央行去年中先修改規定,若因生活及理財用途、不涉及炒房的地主向銀行申貸時,可免附興建計劃。今年2月央行再放寬規定,「非炒房」貸款人以舊貸案展期,且貸款成數超過6成5,給予最長1年調整期。調整期過後,借款人仍無法將貸款成數降至6成5以下,可由金融機構與借款人就差額部分,協商於最長3年期間內分期償還。
建商部分去年起以舊貸案展期,且成數超過6成5,將給予最長1年調整期,但僅適用1次。惟對不動產議題,總裁彭淮南未多作回應。據金管會統計,全體國銀1月土地融資餘額,月增1426億元,達1兆4997億元,行庫主管指出,主要是去年底適逢年底關帳,建商先償還部分土地借款所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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