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日月光收購矽品,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昨表示,日月光公開收購說明書以「純」財務投資為名,但卻有介入經營權的意圖,有違公開揭露及透明原則,質疑「難道公開收購說明書可不講真話?」
黃日燦昨出席活動受訪時談及日月光收購矽品;他表示,作為矽品委任律師,先前不便在股東臨時會前發表意見,如今事件暫告一段落,有些資訊應提出讓社會公評。
黃日燦指出,外界多忽略日月光公開收購說明書的正當性,日月光宣稱為「純」財務投資,但真的「純」嗎?事後看來,日月光有取得控制權之意圖,即使沒取得主導權,實際上也可有「破壞力」。他說,有個矽品老員工在股東臨時會上痛哭,以為日月光是純財務投資才賣,後來演變成併購,早知道絕對不賣。
至於外界質疑,矽品在設定股票交易過戶日前開股東臨時會,是想牽制日月光,使其無法參與投票。黃日燦認為,沒有太多爭議空間,這是公司法規定的機制,各國都有類似規定;相較之下,日月光公開收購說明書未揭露實際意圖更應受公評。
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2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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