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有對投資組合中所持有的股票才實施當沖交易;且當沖交易在不影響本帳戶投資策略和持股計劃的前提下進行。
2、 當沖交易的目的首先是降低持股成本或增加短期盈利;其次才是提高交易量。避免此目的之外的隨意性和情緒性短線交易。
3、 只有判斷當沖交易價差至少達到3.5%時才能對該股票實施當沖交易。沒有達到此差率的當沖交易都應視為不成功的交易。
4、 只有在帳戶上現金比例占總金額的15%時,才能實施先買進再賣出的當沖交易。
5、 一個交易日內當沖交易總量控制在全部持股的25%以內,個股當沖交易量不超過持股數的50%。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無任何買賣建議,投資人應謹慎評估,風險自負。
很簡單但是很重要,是篇好文章